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

更新时间:2024-09-05 16:55

“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是指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二次汉字简化,俗称“二简字”。该方案是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继《汉字简化方案》通过后,20世纪50年代开始酝酿,1960年向全国征集意见,1966年中断制订,1972年由周恩来总理主持恢复制订,1975年报请国务院审阅,1977年12月20日正式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

方案介绍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表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草案》是在四千五百个常用字范围内拟订的。拟订的原则是:一,主要选用群众中流行的简化字,同时根据群众简化汉字的规律,适当拟制一些新简化字。二,从有利于应用出发,着重简化比较常用的汉字。三,在简化汉字形体的同时,精简汉字的数量。

《草案》共收简化字853个。其中第一表248个,第二表605个。第一表的简化字已在群众中广泛流行,《草案》发表后,即在全国图书报刊上陆续试用,在试用中征求意见。第二表的简化字流行范围还不够广泛,将在全国各地组织工农兵和各方面人士进行座谈讨论,听取意见。(《人民日报》)

推行过程

1956年,《汉字简化方案》出台后,许多汉字被简化。而在这之后,进一步简化汉字的呼声越来越高,群众之中也有人利用第一次汉字简化的原理自行对汉字进行简化。

1973年5月,周恩来总理在中央工作会议中表示:汉字的简化还不够充分,需要进一步地简化。

1975年

5月15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草案》,申请审议。

9月15日,国务院办公室对《草案》以及文字改革工作提出意见。

1977年

5月20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关于〈草案〉的请示报告》。

10月31日,国务院指出二简字公布后要在试用中征集意见。

11月25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邀请各自治体及国务院相关机构参加讨论《草案》的座谈会。

12月1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表座谈会的讨论结果,提议各自治体设立文字改革的临时机构。

12月20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等刊登该决定。

12月21日,《人民日报》开始试用二简字。

1978年

3月2日,教育部宣布开始在教科书上试用二简字。

3月4日,胡愈之、王芸生周有光在政治协商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暂缓推行《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第一表的简化字。

4月17日,教育部撤回在教科书上试用二简字的决定。

7月,《人民日报》停止试用二简字。

9月,全国所有报刊杂志停止试用二简字。

1980年

5月16日,第二次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会议中胡乔木要求明确总结出二简字试用工作的结论。

5月19日,第三次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对《草案》进行修改。1980年6月27日,第四次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会议中组成修订委员会,决定作成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的修正案。

1981年

7月27日,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采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修订草案)》

9月16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召集所有委员,对各方意见进行讨论。

1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印发十万份《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修订草案)征求意见表》,两个月后收回意见书 81888份,同意人数在8万以上的字17个,同意人数在7万到8万之间的字87个,同意人数在6万到7万之间的字7个,《修订草案》中的111个字同意人数均在半数以上。各方面人士还提出《修订草案》的简化字少了点,建议补充一些。

1982年

1月23日,胡乔木向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关于文字改革的15(一说12)条原则。1982年3月13日,第八次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会议对《修订草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检讨。

3月23日,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对汉字简化方案的修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改名为《增订汉字简化方案》。

9月25日,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会议对文字改革工作及汉字的整理进行讨论。

1983年

6月1日,文字改革委员会扩大主任会议决定把《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修订稿)》上报国务院。

1984年

2月16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取消《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公布,决定改名为《增订汉字简化方案》进行发表。

11月2日,文字改革委员会扩大主任会议对《增订汉字简化方案》进行讨论。

1985年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政治协商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中对《增订汉字简化方案》中111个字的简化方案进行了报告。

1986年

2月25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并于5月23日再次提出。

5月25日,国务院同意《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并向全国传达这一决定。

6月24日,正式废止二简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二简字只字未提。指出:今后对汉字的改革要持谨慎态度,使汉字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社会应用。

10月10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简化字总表》进行修正后再次发表,规范字取代二简字。

简化方法

1.同音代替字:用笔画简单的同音字,代替笔画较繁的字,如籍简作笈。也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同音字,合并成一个字。这样,既简化了字形,又精简了字数。

2.形声字:汉字中绝大部分都是形声字,例如,忠字的心称为形旁,是表示字义的;中称为声旁,是表示字音的。运用形声结构来简化,有下列几种情况:原字的形旁、声旁笔画太繁,改用笔画较简的形体(如葱简作茐);原字声旁表音不准,改用表音较准的常用字作声旁(如董简作苳)。原字本来不是形声字而笔画较繁,改用笔画较简的新形声字(如酒简作氿)。

3.特征字:用原字的特征部分来代替原字,这样既减少了笔画,又容易辨认。有一部分汉字的结构,描写起来很费劲,不便称说,如贰简作弍,便于称说,易学易记。

4.轮廓字:保留原字的轮廓,省略其中部分笔画。用这个方法简化的字与原字形体相近,如堂简作坣,虽然只减几笔,但好写多了。

5.草书楷化字:用行草书改成楷书的形式,可以减少较多笔画。(如身简作ㄌ)。

6.会意字:用几个常用字(或偏旁)构成一个字,表示一个意思。(如矮简作仦,人长得很小的意思)。

7.符号字:把原字笔画繁难的部分,用简单的笔画(或字)代替,如割简作刈(删刈,除刈等的刈仍读yì)。

8.简化偏旁类推简化):第一种是可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第二种是不能单独成字的,这种简化方法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可以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

简化方案

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修订草案

疑团

二简的教训值得吸取,这个教训我们一定要吸取,这是许嘉璐先生再三强调的,应当引起重视。如果不认真吸取这教训,作为后车之鉴,更大的失误再次出现将是不可避免的。下边请看文改专家们对此事的一些看法:

影响

内地影响

由于20世纪70年代中国政府对二简字发布和宣传的力度较强,并且在当时已经涉及到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包括媒体和报刊都使用二简字,加上二简字笔画少,书写简单,易于流行,在当时社会上已经非常广泛。而且,在一些地方二简字成为教学用字,因此给一部分学生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这些原因都造成了部分二简字仍残留在社会里。

由于在社会上二简字通行了一段时间,而且简单易写,废止后的二简字有时会出现在非公开的需要快速书写的文本如笔记、病历等,在公共场所的出现也影响着社会生活,市场、商场甚至路牌等重要场所都会出现二简字。比如市场中鸡蛋常被写作“鸡旦”,公共场所停车常被写作仃车,原价的原字常被写作厂+元,路边“快餐”常被写作快歺等。

正字和俗字是相辅相依的,矛盾是对立统一的,没有正字,就无所谓俗字。在一定的文字系统中,正字占据主导地位,俗字则作为从属。正字是文字系统的骨干,俗字则是正字系统的补充和后备力量。矛盾的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会相互转换,正字与俗字之间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

部分二简字已经成为了规范字,比如燉(炖)、咨(谘)、闫(阎)。而有些二简字虽未被收入现行规范,亦有极高的社会认同度,桔子是吉祥的象征,将餐简化为歺甚至成了填写健康证的惯例。

香港影响

此外,由于部分内地人在移居香港时,二简字尚未废止,他们在与内地通讯时仍不时使用二简字。即使是日常公文里,也会把副经理简化成为付经理。内地员工在收到这些公文时,都会感到啼笑皆非,但若给他们指正时,也有人会坚持自己没有写错,因为他们小时候所学习的,就是这样写。

姓氏影响

傅姓与付姓

在中国历史上,只有傅姓而无付姓,宋代的百家姓当中也没有付姓。而二简字将傅简化成付(在此前民间的碑刻当中对于傅就有这样的简化写法),虽然对二简字很快叫停,但是这次更改在社会影响很大。此后在大陆的许多文献中两字几乎不分,比如:傅作义将军的名字在二简字后成了付作义,很多姓傅的更是在户籍上大量改成为付,甚至有的一家人出现了两个姓的写法,实属谬误。

萧姓与肖姓

历史上确实出现过肖姓,但非常罕见。明代凌迪知的《万姓统谱》卷103:“肖:汉,肖安固。肖始、肖玉、肖雩、肖同(俱陈留人,见《印薮》)。明,肖靖襄城人,宣德中解元。”

肖姓为稀有姓氏,完全不见于香港台湾或海外华人地区。这可以间接证明如今中国大陆绝大多数肖姓实际上是由于二简字简化的萧姓。二简字将萧简化成肖(此前民间对于萧曾有这样的简化写法),此后在大陆的许多文献中两字几乎不分,比如:中国名将萧劲光在二简字后成了肖劲光,很多人都分不清,甚至于一篇文章中同时出现萧劲光与肖劲光。

阎姓与闫姓

康熙字典》:阎出自姬姓,为黄帝裔孙后稷之后。《说文解字》:有阎无闫,闫乃后世俗字,闫非姓氏。

闫姓阎姓的别支。《姓谱》分闫、阎二姓。《五音集韵》载:闫同阎义,俗用。因闫、阎二姓同出一源,都是黄帝族的后代,龙的传人,故闫姓和阎姓人家的堂号都是太原,古代他们的望族居住地都是太原郡(一说闫姓望族居天水)。由于阎姓被俗用成闫,就产生了阎、闫二姓,所以在《百家姓》里,两姓并存。闫曾作为阎的简化字,但已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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