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08 13:24
献帝迁都许县后,曹操独揽朝政,宫廷宿卫侍兵皆是曹氏党羽。伏完担心自己的身份会遭到猜忌,于是奉还辅国将军印绶,改拜中散大夫,又转任屯骑校尉。
建安五年(200年),曹操杀死董承,并下令处死其女董贵人。献帝因董贵人有孕,数次请求曹操,仍不能保全贵人性命。伏寿感到害怕,于是给伏完写信,诉说曹操威逼朝廷、献帝心存怨恨之事,希望伏完能谋划诛杀曹操,伏完不敢有所举动。
《献帝春秋》称:伏完得到密信先给荀彧看,荀彧感到不满,对此长期隐瞒不言;后来伏完又给妻弟樊普看,樊普便把此事告诉给了曹操。
建安十四年(209年),伏完逝世,其子伏典继承爵位。
建安十九年(214年)十一月,伏寿写给伏完的密信泄露,伏寿遭到曹操杀害,其兄弟宗族及所生的两个皇子皆被处死,母亲盈等十九人被流放到涿郡。
伏氏遭到灭族后,不其侯国也被废除。
伏湛,东汉时期大司徒。
伏无忌,东汉著作家。
伏质,官至大司农。
刘华,桓帝女阳安长公主。
樊氏,《献帝春秋》称伏完妻弟名叫樊普。
盈,《后汉书》中记载的伏皇后母亲。
儿子
伏德,刘华所生长子。
伏雅,刘华所生次子。
伏均,刘华所生第三子。
伏尊,刘华所生第四子。
伏朗,刘华所生第五子,此五人皆见《后汉纪》。
伏典,生母不详,在伏完去世后袭爵,见《后汉书》。
史书记载伏寿死后“兄弟皆伏法”,则伏完诸子应与伏寿皆死于建安十九年。
女儿
伏寿,汉献帝皇后,建安十九年被曹操杀害。
另有四女,与伏寿同为曹操所杀,葬于五女冢,见《寰宇记》。
据《通典》记载,东汉时,伏皇后的父亲屯骑校尉不其亭侯伏完朝觐庆贺,依臣子之礼拜皇后;伏皇后在离宫,又依子礼拜伏完。三公八座为此对皇后与父亲相见的礼仪展开争论,最终形成了四种看法:有人认为,皇后是天下之母,伏完虽是皇后的父亲,也不能让皇后以礼拜他;有人认为,伏完和伏皇后应该互拜,让皇后保持人子之道,而伏完不废人臣之义;有人认为,子尊不加于父母,季姜虽贵为天王后,但还是被父母称作“吾季姜”。应该让伏完依行父法,皇后专奉子礼,无论公私场合,皇后都要单独拜父亲。有人认为,皇后是至尊,父亲也是至亲,互拜则父亲和子女无别,伏完拜皇后有伤子女之道,皇后拜伏完有损至尊,应该让伏完在公朝拜皇后,其礼如同众臣,而在私下皇后依子礼拜伏完。
郑玄作《皇后敬父母议》,认为:“四者不同,抑有由焉。天子所不臣者三,其一,后之父母也。天子尚不臣,况于后乎!春秋鲁隐公二年,纪裂繻来逆女。冬,伯姬归于纪。又桓八年,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九年,纪季姜归于京师。或言逆女,或言逆王后,盖义有所见也。女虽嫁为邻国夫人,其尊无以加于父母;嫁于天子者,此虽己女,成言曰王后,明当时之尊,得加父母也。纪季姜归於京师,更称其字者,得行礼而戒之,其尊安可加父母耳。今不其亭侯在京师,礼事出入,宜从臣礼。若后息离宫,及归宁父母,从子礼。”即伏完在京师,应该按照臣礼拜皇后,如果皇后离宫,及归家看望父母,应该按照子礼拜伏完。邴原则认为父高于君,反对根据公私场面行礼,作《驳郑玄皇后敬父母议》:“孝经云:‘父子之道,天性也。’明王之章,先陈事父之孝。女子子出,降其父母,妇人外成,不能二统耳。春秋左氏传曰:‘纪裂繻来逆女。’列国尊同,逆者谦不敢自成,故以在父母之辞言之,礼敌必三让之义也。祭公逆王后于纪者,至尊以无外,辞无所屈,成言曰王后。纪季姜归于京师,尊已成,称季姜,从纪,子尊不加于父母之明文也。如皇后于公庭官僚之中,令父独拜,违古之道,斯义何施。汉高五日一朝太上皇,家令讥子道不尽,欲微感之,令太上皇拥篲却行称臣。虽去圣久远,礼文阙然,父子之义,五品之常,不易之道,宁为公私易节?公庭则为臣,在家则为父,是违礼而无常也。言子事父无贵贱,又云子不爵父。”
关于伏完死因。
《曹瞒传》及袁宏《后汉纪》中记载伏完是在建安十九年(214年)与伏皇后同被曹操杀害的。
《三国志 武帝纪》裴松之注《曹瞒传》:遂将(伏)后杀之,(伏)完及宗族死者数百人。
《后汉孝献皇帝纪卷第三十》:(伏)后见杀之日,后父(伏)完及宗族死者百有余人。
而范晔《后汉书》、陈寿《三国志》均记载伏完在伏皇后遇害之前便已去世。
《后汉书》:(建安)十四年卒,子(伏)典嗣。
《三国志 武帝纪》:十一月,汉皇后伏氏坐昔与父故屯骑校尉完书。(陈寿称伏完为“故屯骑校尉”)
伏完的事迹略见于范晔《后汉书》的《皇后纪》及《伏湛传》
《后汉书·卷十下·皇后纪第十下》
《后汉书·卷二十六·伏侯宋蔡冯赵牟韦列传第十六》
在小说《三国演义》中,汉献帝发觉曹操的野心,与伏皇后及伏完商议,伏完向献帝献计以衣带诏赐国舅董承;然而其后衣带诏事发,董承及同谋者被曹操所杀。后伏完在宦官穆顺建议下向献帝发送密信以联合刘备、孙权讨伐曹操,但献帝回信被曹操截获,伏完全家皆被斩。与《后汉书》中伏完病逝的结局不同。
2012年电视剧《新洛神》:周志家饰演伏宪(原型: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