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红

更新时间:2023-11-20 16:16

“批红”,亦称“批朱”,指皇帝对明朝内阁大臣的建议(即“票拟”)用红字做批示。

批红流程

明代批红往往由宦官代行。明初内臣不许读书识字。宣宗以后,渐通文墨,凡每日奏章文书,除皇帝亲批数本外,皆由司礼监掌印、秉笔、随堂太监分批。初时规定,批红须遵内阁票拟字样,只是字迹有偶误者,方得改正。明制,群臣奏进文书,由皇帝亲批数本,其馀由司礼监官按阁票所拟字样照录,或奉旨更改,用朱笔批之,称“批红”。清代,内阁进本拟签,经皇帝定后,学士照签以朱笔批于本面。

历史沿革

明中叶以后,皇帝多深居后宫,荒嬉享乐,不理国政,常常由司礼监秉笔太监代行“批红”大权,明朝人往往认为宦官势力由此而攫取了宰相之权。“然内阁之拟票,不得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之寺人”。“批红”就其权力性质而言,属于最高决策权,是实现皇权的一种方式。故司礼监太监代皇帝“批红”,是在代行皇权,而不是攫取相权。由此可见明代皇帝授权司礼监代行“批红”,与其说是要太监代为处理国政,还不如说是利用宦官势力牵制内阁,代表皇权监督和控制政府机构的施政活动,以确保皇权的利益不受损害和侵犯,并防止任何违背皇帝意图的行为出现。明武宗时期的刘瑾明熹宗时期的魏忠贤更是独断专行大权独揽

清代前期中期的几个皇帝勤于政事,亲自批本,批后由宫中批本处(属内阁)用朱笔誊写于本章的右上角,故又称红本。每日由六科给事中到收发红本处领出,钞发各衙门,年终送还内阁,贮之大库。

相关史料

明朝张居正《明制体以重王言疏》:“凡官员应给诰勅,该部题奉钦依手本到阁,撰述官先具稿,送臣等看详改定,誊写进呈,候批红发下,撰述官用关防挂号,然后发中书舍人写轴用宝,此定制也。”

清朝黄宗羲 《明夷待访录·置相》:“天子批红。天子不能尽,则宰相批之,下六部施行。”

清朝叶名沣《桥西杂记·丝纶簿》:“今内阁进本拟签,经御定后,学士照签批红於本面,原写进签,仍交汉票签收存,直班中书记於档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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