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典

更新时间:2024-03-12 17:57

《民事诉讼法典》是澳门本地制订,于1999年11月1日生效的法典。

澳门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典》为葡萄牙于1961年颁布,1962年10月9日通过第19305号训令延伸适用于澳门,已经过多次修改。该法典由3编共 1528条组成:第一编为诉编,包括一般性规定、诉的分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以及执行之诉;第二编对有关诉讼管辖及公正的保障制度作了详细的规定;第三编是诉讼程序编,内容包括有关诉讼程序的原则性规定,普通程序中的宣告之诉和执行之诉的法律规定,同时亦对特别诉讼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民事诉讼法典中所规定的特别诉讼程序包括:禁治产与准禁治产之诉、租赁终止之诉、离婚之诉、遗产清册程序、破产程序等18种。目前,澳门有关政府机构及立法机关正对《民事诉讼法典》进行修改,以配合法律本地化及适合于澳门社会现实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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