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事

更新时间:2023-12-07 20:38

给事,汉语词语,拼音是jǐ shì,意思是处事、办理事务;供职;引申为侍奉;官名,给事中的省称。

解释

1、处事;办理事务。

2、供职。

3、引申为侍奉。

4、官名。给事中的省称。

出处

《国语·周语中》:“恭所以给事也,俭所以足用也……以恭给事则宽於死,以俭足用则远於忧。”

宋·曾巩《都知制》:“门闱房闼之间,朝夕给事,非谨信忠笃,乌可处斯任哉!”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其父郑季,为吏,给事平阳侯家。”

唐·苏鹗《杜阳杂编》卷上:“而朝恩幼子曰令徽,年十四五,始给事於内殿。上以朝恩故,遂特赐绿焉。”

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一:“ 天聪已前,钧衡帷幄,悉任懿亲,异姓儒臣,但令给事文馆。”

明谢肇淛《五杂俎·事部四》:“东坡读《阿房宫赋》,至夜分犹不寐……有二老兵,皆陕人,给事左右,坐久,甚苦之。”

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三十一回:“遂不听叔牙之言,并召开方、竖刁。三人同时皆令复职,给事左右。”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白于玉》:“有四丽人,敛袵鸣璫,给事左右。”

唐·韩愈 《答刘正夫书》:“ 愈 於足下,忝同道而先进者,又常从游於贤尊给事,既辱厚赐,又安得不进其所有以为答也。”

明·王铎《太子少保兵部尚书节寰袁公神道碑》:“甲午,太宰上公(袁可立)治行,陟山西道御史,而给事林尼公迮而有以压之。兵鼓起于甲中,为公曩之,长揖已也。”

《古今小说·沈小霞相会出师表》:“只有一个马给事,天性绝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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