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地头钱

更新时间:2022-07-13 23:40

青苗地头钱是唐后期田赋的附加税,为筹措百官俸始税天下地亩青苗钱。

唐代宗广德二年(764)为筹措百官俸始税天下地亩青苗钱,至大历元年(766),天下苗一亩税钱十五,市轻货给百官手力课。以国用急,不及秋,方苗青即征之,号“青苗钱”。又有“地头钱”,每亩二十,通名为青苗钱。五年(770)始定法,青苗钱亩加一倍,而地头钱不在焉。两税法施行后,青苗钱仍未废除,于夏秋两季随地税一起征收。贞元八年(792)京兆府青苗钱亩增三钱,以给掌闲、(弓广)骑。五代时仍有地头钱的名目。宋代王安石变法时,官府贷给农民春耕所用的钱也叫青苗钱。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